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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聽懂了。
 

  我終於聽懂了,我該說什麼?這何嚐不是一種幸福嗎……?
 

  下午時候,你見他毫無表情的模樣吃著麥當勞,妳還被昨夜的話語所矇騙著,以為彼此會有重修舊好的機會,以為三個月是一個讓愛再重新生長的播種期,但妳誤會對方意思了。是妳沒聽懂他話裏的言語,是妳真得畢生沒聽過的一句話:「我對妳真得沒有愛了,一點點都沒有。」妳訥悶地不相信他此刻在妳跟前說的話,這個人是妳曾經認識的那個人嗎?妳無法在短暫時間裏,剎那去相信,所以妳又問了一個該死的問題:「你對我真得毫無一點點情份存在嗎?一點點感情都沒有了嗎?」他沉默了兩秒或頓了三秒的時間,半閤的雙眼才緩緩睜開說:「是的。一點點都沒有。」妳不知所措,默默地躺在他身旁,抬頭看著淨白色的天花板,滑流雙頰的淚珠是一顆滾過一顆地不斷從眶裏湧出來,從下午到晚上八點多,妳已經哭得開始擔心明天要上班見人,而妳是一哭過就無法遮掩泡泡眼到連妳完美的雙眼皮都不存在。
 

  多麼像連續劇呀?妳覺得怎麼這樣熟稔且老套的劇碼會發生在妳身上?而且來得這麼晚,在妳三十七歲這一年?如果早一些……這是妳這幾天一直在逼問自己的問題,如果早些年……是不是傷痛和打擊會沒來得那麼地大?妳接著又問了一個,祇有妳自己才相信的問題(至少是現在這時間和這刻鐘):「你心裏有了別人嗎?」在他還沒回答與頻頻搖頭之前,妳就搶聲發話:「我知道沒有;我知道沒有。」妳現在腦袋唯一清楚地祇剩:「不愛了,跟有無外遇對象是沒關係的。」不愛就是不愛,祇是妳不知道它會來得那麼快和變得那麼快。敲字到這裏,妳突然想到你們初識時,他在車裏擁吻和緊抱妳,輕聲在妳耳邊不斷重覆講著:「不要忘記,不要忘記我們曾經那麼相愛的時候。」那個雨夜,車窗上密流佈滿了小水痕不斷從天上滑落下來,妳被他緊緊地抱住,看著他背後透過車窗外的霓虹的夜色。那是誰忘記了?是誰忘記了那個夜,曾經許下的諾言……記得住的人就該死嗎?我的意思是要表達:「記住那個夜如此仔細的人,就該先出局嗎?」不愛就是不愛了,沒分什麼對與錯,妳祇是一時無法去理解及相信這樣的事件或情況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而為什麼妳不會?妳為什麼那麼篤定地相信妳這一生,不會聽到一個男人優先對妳講這樣的話……。
 

  妳無言以對。
 

  「聽得懂,聽不懂,祇有妳自己心裡最清楚。」這是他說的話。可是我真得聽不懂、也無法瞭解,甚至完全不知道為什麼它(愛)會在一夜發生亦或是早就有跡象顯示,可是妳有試著去挽留,但挽留無效的最後,你們的相處就像曾經一燦的煙花,瞬地一線上昇,爆出最豔麗的花朵後,就煙消雲散了。直至現在,妳在房內,聽著屋子裏可能還能聽得到的人聲或走動聲,妳依然無法相信房外的那個男人就是不愛妳了,那感覺比把陌生人、流浪漢帶回家更可怕,因為妳不會突然間愛上陌生人或流浪漢,然後他們就把妳甩了……用詞「甩了」似乎不太正確,總之就是───「不愛了。」
 

  不愛,還須理由嗎?無愛,還有什麼可創造與期待的?也不過在兩天前,妳才讀到一句話:「愛會走開,愛也會回來。」這是妳兩天還抱持著的一線生機,而今天下午,妳已狠狠地被判死刑:「愛會走開,而且走得遠遠的,比妳想像得還遠……它(愛)不會回來。」並沒那麼泠的天氣,妳卻裏著冬天才會穿到開前叉綁帶的居家睡袍,但至腳底卻昇起一股涼意到心底。
 

  現在,我是要開始挑戰:「家人才是一輩子的嗎?」她聽著他哥哥在講手機的聲音,無論他哥哥如何,他都不會不管他哥哥,以及丟下他一個人。
 

  妳停筆,是因為妳需要調息一下思緒和燃一根煙,以及上一下廁所,順帶檢視一下冰箱泠凍層裏的冰水是要明天煮泡咖啡用的。

 


  
趁早

作詞:十一郎
作曲:張宇
編曲:Martin Tang

到後來才發現愛你是一種習慣 我學會和你說一樣的謊
你總是要我在你身旁 說幸福該是什麼模樣
你給我的天堂 其實是一片荒涼

*要是我早可以和你一刀兩斷 我們就不必在愛裡勉強
 可是我真的不夠勇敢 總為你忐忑為你心軟
 畢竟相愛一場 不要誰心裡帶著傷

#我可以永遠笑著扮演你的配角 在你的背後自己煎熬
 如果你不想要 想退出要趁早 我沒有非要一起到老
 我可以不問感覺繼續為愛討好 冷眼的看著你的驕傲
 若有情太難了 想別戀要趁早 就算迷戀你的擁抱 忘了就好

Repeat * #

愛已至此 怎樣的說法 都能成為理由
我在這樣的愛情裡看見的 是男人的軟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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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靜蹲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