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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cream, c.1893》Edvard Munch

  看到朋友寫的喃喃囈語的最後:「瘋了,會怎樣?」我不禁輕輕在螢幕彼端笑出聲來。這樣的笑,並無其它意思,更不是什麼嘲諷或鄙夷的意味。完完全全出自於一份瞭解,而我笑了出來,更多是經歷一種轉折過後的同理心微笑。

  「瘋了,會怎樣?」歷史多的是瘋了的哲學家和藝術家;「瘋狂」,未必真是精神或意志的混亂,無法與常人瞭解的現實做啣接及反應。瘋狂,在我的理解,不過是過多情感的渲洩,在一瞬間,而世情無法立刻承接人剎那過多情感的傾注。在常人眼裡,人們就會覺得他們瘋了,而不會想到是自己習於泠漠和單調日子的舖陳,成為一名情感麻庳者,自然對於他人仍能保持異樣情感的爆發力,而難以理解。

  換成現代,瘋了的症狀,在心理醫生瞭解的範圍裡,就是:「躁鬱症。」這是一個很易於令人理解的心理病症,叫人在對病理/心理簡陋的認識下,有個依歸或遵循認識的方向。過度情感能量的併發,對於當事人和旁人而言,都是一個災難,誰會在這樣的災難裡受惠,並且將別人的災難視為人類精神藝術的畫作或表徵,當然就是我們這些不遠千里到別國博物館或藝術中心參觀的後人。

  瘋了,並不會彌補藝術上差勁的成績;也不是瘋了就能換得一幅可留名的畫作或任何藝術作品。祇能期待,也許瘋了,是另條路:願意用「瘋了」的「代價」,來換得等值的藝術創作。這是一名身為藝術工作者在走投無路、創作遇到瓶頸,或是根本知道此生連一幅可簽上自己名的畫作,都無法完成後的悲傷希望?

  他是我的朋友,以上的剖析,對他是種殘忍,也是對自己的殘忍。每個人都有他要面對創作的困境而備受煎熬,這種無法為外人知的心路歷程,哪一道掀開不是汨汨淌著鮮血的疤痕,祇要還活著,就無法避免疤痕的重覆烙傷,更無法終結傷疤的癒合;甚至,你無法說:這些磨難有益創作或能成創作之母,它祇是最基本必備有的創作之磨難。除非,你願意違反自己心意,做其它行業的抉擇,但細心思考,又有哪個行業的抉擇,是令人輕鬆、愉快的。

  可怕是,明知道前方道路的崎嶇與重重難關的阻涉是無間的仵立,卻不會讓我們這樣的人退縮。我們仍沒選擇其它行業從事,我們祇是用更多時間和精力來投注,做一種無酬的投資,爽一份心裡的況味;連帶地,我們一併犧牲掉普世該有的鏈結或關係,專心伺俸心裡的聖壇,過比一名清教徒更清寒、嚴謹的生活。

  所有從事相關藝術、文化的工作者,都是這般令人頗受恫嚇的際遇嗎?(一抹泠笑)當然不是。絕對不是。根本未必會。

  祇是成功的人物終就太少,多的是飢寒交迫、晚年困頓或貧病交加的人物史。如果各設一個祭壇,那些不為人知和來不及成功、際遇差勁的失敗者的靈魂絕對排滿如夏日午後陣雨前的烏雲密佈。

  還有什麼人比堅持的人更受磨難呢?

  瘋了,就會忘記或擺脫自己的堅持或擁有非異、不尋常的創作能量及靈感嗎?當然不會。如果真的是瘋了,那就是瘋了,送精神病院就是了。假如政府對精神病院裡病人/公民待遇好些,或許我們可以轉去精神病院裡完成我們立志要做的事情,一來可以不用為三餐奔波;二來又有免費的鎮定劑或安眠藥可食用;三來也不會有房東來趕人;四來,居住環境又遠離人群。這樣聯想起來,其實瘋了,會是條不錯的路。

  反正祇要能創作,出賣靈魂給魔鬼棲身或是選擇瘋了,那算什麼犧牲呢?就怕卑微到亟致,實在無才華卻仍堅持想要販賣,又無法得益,那比瘋了還可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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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靜蹲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