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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到這裏寫字,妳想著:「何時才能寫別人的故事,而不是自己的?」
 

  這兩天有空寫日記的原因,半是腳痛,半是因透支體力,再加自己的一點怠惰和抱著聽對方說他想一個人過生活的話。未認識他前,妳知他是什麼樣的男人,他不甘於寂寞的個性卻在此刻表現他熱愛孤單與不想再有任何的連繫與接觸,連話都不要再談。之前彼此的互相付出,在他現在心情裏全是他一個人的表現:「不想再繞著我的生活打轉。」而他卻忘了,這兩年裏,我是怎麼在守候和等待地像是假性倩侶的生活,而實則卻是單身一個人的吃飯、買菜、逛街、等他回家,全然地外界斷絕聯絡,祇為了想多爭取與他相處的時間。
 

  這樣的絮絮叨叨,明知也該盡了和停筆,但妳就還是有那麼多話的想說;把妳想對他說的話,都付諸於這裏的日誌記錄裏。這兩天,妳犯了錯:妳發現,祇要稍讓自己停下來工作,妳就會開始漫無邊際地想起他、想著這兩年的生活、想著他最近突然殘忍地說了那麼多這樣讓人置信的話,在這個妳以為認識的人身上。雖然相處兩年,妳並沒怠惰感情的經營,但感情並不是單行道,愛情也不是靠時間培養、餵食就會滋生與茁壯。妳會突然想起一句妳早瞭於心卻忘記很久的一句話:「初識的第一眼就已經大抵決定這段感情的結果會如何。」這不是在談一見鐘情的真話或鬼話。有的人就是憑靠一見鐘情,有的人就是需要相處時間,而有的人則是初期討厭卻在日後才深深愛上,但後面這個狀況在大樹法則裏,較少遇見。
 

  妳又想起一個故事:「一個男人與妻子結婚了三十年,但卻為了祇認識三天的女人,就要拋妻棄子。」這個故事要點的是:愛情和感情不同。我對你,或許還有感情,但它的存在就不是愛情。至於昇華成家人這處處可見的濫調,在我這個案身上是貼不住標籤的。不愛就不愛了,還昇華成什麼鬼親人。當然,或許會有這樣狀況發生的,通常都因過去曾有婚約關係的同時還有一個或二個小孩的存在,那麼或許我就不能這麼截斷地說:一對男女是可以昇華成親人的。因為他們之間還有小孩的存在,而彼此雖沒愛情(可能連感情亦沒),但為了孩子的人格養成,被迫於要和平見面與試圖逼迫自己將心裏蕩然無存的一切,欺騙自己和對方:「我們是家人,前題是為孩子好。」這種境況,有的人可以演一輩子,都很成功;但大多數人,都是把小孩當成白痴地在看待。明明就知自己爸爸媽媽不合,可為了他們並沒問過孩子就自己決定要這樣犧牲,這算是尊重孩子嗎?而孩子還可能為了不讓自己父母親失望,他們也得跟著一起演戲。那多辛苦的一家人呀!
 

  今晚,妳再度與他通過電話後,妳強迫自己一定要出門去上班的,但妳失敗了。妝也畫好了,衣服也穿好了,但妳就不知像被什麼的綑住雙腳,妳祇缺一個開門的動作,就可以出去,然後暫時忘記自己的問題亦或是在工作場所休息時候,泠眼旁觀週遭人,沉默、安靜地想著自己現在與未來的問題。妳憎恨自己的不自律和習慣找理由成藉口:「失戀時候,連一件事(工作)都做不好,這個人或許不適合愛情及與人談戀愛。」
 

  妳需要的,不是這個人還留著軀體在這間屋子裏;妳需要的是朋友和工作來沖淡失戀這件妳早該經歷的事情。而妳更需要的是:「再與這個男人多通幾次電話,再多聽他幾次殘忍復又更殘忍的語句,妳會更努力工作地不顧一切,而這或許能讓妳早點好起來。」最好的方法,其實是請他搬出去,然後一個人更快的積極投入過往妳所有與這世界斷裂的關係,是妳在繞著他的世界轉,並不是他今晚說的:不想再繞著妳的世界轉────不想為妳做任何事情、心情不好或腳傷沒好,妳自己去看及自我處理……白話他說夠淨,妳呆楞看著自己敲出的文字,是在想這幾天不斷在心裏繚繞的一句話:「寧願相信這世界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的話。」妳不斷在否認這句話,在未失戀前,妳覺得會說這句話的男/女人的智商很低、思想很狹獈,但現在看看妳自己?是誰智商低了?妳相信這句話嗎?不,妳不相信。何必為一個人打翻一竿子的人呢?但妳就是現在暫時無法健康的看待任何男性。

〈深夜的高跟鞋〉作詞:鄔裕康 作曲:吳大衛

我走在 滅了霓虹的午夜 看天邊 斜斜的半月
情人們 此刻都在愛裡依偎 讓出大街 陪我過夜

一個人慢慢走 慢慢走 享受四下無人的縱容
將滿身的疲憊 全丟空 讓心呼吸一整遍的寬闊

深夜的高跟鞋走的好自由 沒有忙忙亂亂的那種疼痛
只有這時候我才屬於我 笑的真 哭的真 完完全全赤裸
深夜的高跟鞋走的好自由 就算身邊的愛情 依然落空
兩個人有兩個人的難 想要自由就別怕孤單

天可憐鑑,何時妳這樣的人類會害怕孤單?自恃曾抱著獨身主義的妳,現在又是怎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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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靜蹲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